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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筱萸‘示众’,杀鸡儆猴
文軒 发表于 2007-06-01 13:44:13
昨天老张向我透露,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玩完了。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作出判决,以其玩忽职守、受贿判处郑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按理说就郑所查出的涉嫌受贿共计人民币约645万元,并不是中共当局这些年查处的最大宗案,我们看大大部分受贿罪均以各种形式得到豁免。而郑为何遭遇‘必杀技’,另一个契机是近段时间相关学者正大力呼吁废除死刑,高院也发布条文以后将慎用死刑。郑之死是中共出于“反腐决心”的表现吗?还是另有原因?
这几年中共反腐势头高涨,而效果却不竟然,相关统计数据现实,截止06年底:我国目前尚有6000多名贪官外逃,共卷走资金高达800亿美元。这也只是凤毛麟角。整个中国的贪官人数实在难以统计。用湖南一农民的话说,那里有红旗,那里就有贪官!而对于贪官的量刑中共始终没有一个合适的标准,是严格执法还是酌情考虑?‘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’在中国长时间得不到体现。
中国是全球‘杀头’最多的国家,其每年实际执行的死刑,比全世界执行的死刑总和还要多得多。中共把杀人程序写入‘宪法’堂而皇之的‘合法化’。事实上在整个死刑推进过程中由于腐败的严重,导致错杀、冤杀的比例占据死亡人数的45%,这就意味着有45%在权利腐败的情况下成为了冤魂野鬼。郑案我更愿意把它看着是中共对于反腐决心的表现。我们大张旗地宣传“和谐社会”以及政党反腐的坚决,声浪阵阵,但愿不要走向“声大雨小”的过场。
我们的古人很早就懂得了物境原理,洪于疏,而不在于堵。遏制贪污腐败问题不是仅靠杀几个人就可以解决问题。中共对于腐败问题的认识其实完全像是“丑女照镜”,自己深知其中问题,但由于诸多方面的利益纠葛,无法达到制度的贯彻,行政的畅通。民间流传着‘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’,这说明了什么?行政拥堵,各方自治。中共应该意识到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。腐败只是诸多社会问题中的一毛,要想解决中国目前的问题,我觉得应该进行一场改革。无论那个政党执政,行政权利要透明,要使权力受到监督与制衡。
